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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群律师应邀参与湖北经视《经视说法之小作坊里的盐巴》节目录制

2021-05-06 00:00:00 349 来源:

  偷梁换柱,常见的包装背后暗藏惊人利益链条,鱼目混珠,低价加碘盐替换高价低钠盐。巨大的利益诱惑,环环相扣,黑心勾当背后隐藏怎样的秘密?兄弟抱团谋取暴利,用低价加碘盐替换高价低钠盐。在听到风声后,嫌犯连夜逃之夭夭,杳无音信,行踪成谜。警方风里雨里,蹲守伏击。到底嫌疑人的窝点在哪?已经流入到市场上的假冒低钠盐能否被警方收回?

 

湖北经视分别于202154日、55日晚2245分播出《经视说法》之《小作坊里的盐巴(上·下)》两期节目,本网站负责人汪群律师应邀作为节目嘉宾,对相关法律问题作出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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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里的盐巴(上)》

【法律问题】1.唐某销售假盐的行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唐某销售假冒低钠盐,是用低价的加碘食用盐冒充的,属于以次充好的伪劣产品,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会被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唐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赖某找广东一家工厂,制作假的食盐包装袋,这个行为,工厂违法吗?

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小作坊里的盐巴(下)》

【法律问题】赖某团伙用加碘食用盐冒充低钠盐,涉案金额达到了80多万,生产出的假盐大概是70多吨,他们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赖某团伙以低价的加碘食用盐替换低钠盐对外销售,并且是通过在环境恶劣的小作坊进行分装,生产环境、设备、存储、运输都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其行为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健康权,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赖某团伙成员涉案金额达到了80多万,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从2015年的《真情居委会》,到《活·法》,到《经视说法》,再到如今2.0版的《经视说法》,汪群律师与该栏目一道,数年如一日,坚守公益情怀,一直坚持参与节目录制,进行公益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