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洪山区欢乐大道特1号东湖国贸中心A座(宏泰大厦)18-19楼
承办案件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承办案件

轻微伤害案件,调解成功可以双赢:汪群律师成功调解一起伤害案件,双方握手言和

2011-07-23 14:01:00 241 来源:

2009年10月下旬,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中型企业车间内,两职工因工作偶发口角,柳某某被同事芃某某打掉了三颗门牙,鉴定为轻伤(重型),柳某某报案后芃某某被刑事拘留,双方对后续事宜一直坚持不下,柳某某通过上网查询,找到汪群律师,希望得到法律帮助,汪群律师接受委托了解情况后,联系芃某某的家属,根据本案事实,讲明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因闹着情绪,并对赔偿数额差距很大,一直达不成协议,芃某某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汪群律师根据双方的心理期望值,首先从情感上劝告芃某某家属主动认错,出具书面《道歉书》,劝告芃某某家属主动提高赔偿标准。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向柳某某及其家属讲明法律规定及其他解决途径的利害关系,并正式向柳某某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鉴于过错方的真诚道歉,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柳某某也作出了很大让步,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芃某某及家属主动向柳某某赔礼道歉,出具书面的《道歉书》,并赔偿32000元相关费用给柳某某,柳某某也主动谅解芃某某的伤害行为,本着和谐社会、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原则放弃追究芃某某的刑事责任。2009年12月21日,汪群律师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派出所督促双方签署协议,成功调解该起伤害案件,彭某某经羁押45天后于第二天释放,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