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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负债的判决已经生效,张小丽律师代理干某成功启动再审

2021-01-18 12:18:25 357 来源:

干某,系某中学老师,于2017年9月与前夫王某某离婚。同月,原告张某、饶某某、谢某某等以武汉盛世家装工程有限公司、干某、王某某为被告诉至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欠款60多万元,庭审中原告撤回对被告武汉盛世家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2017年12月,新洲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干某共同支付原告欠款,干某因个人原因错过了上诉期,该判决生效。2018年4月,张小丽律师接受干某委托,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张小丽律师指导干某收集干某未参与公司经营的证据、干某与王某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的证据、干某自己负担了家庭所有开支的证据。提出该案的债务系公司经营之债,且债务超过日常家庭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干某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

法律小妙招:如何避免被负债

1、不要在配偶的借款协议上签字

2、不要把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配偶收取、归还借款

3、不要直接参与配偶公司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