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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中的家庭纠纷:汪群律师成功调解一起拆迁补偿继承案件

2011-06-27 11:28:16 364 来源:

2009年7月,原江汉区某小区房屋拆迁,其中有一户为兄弟姊妹多人继承父母该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案件,当时情况非常复杂:

该拆迁房屋为1985年黄孝河工程改造安置户,当时是以众姊妹的父母名义登记购买,其中稍大的哥哥或姐姐刚成年,在父母购置装修该房屋时资助过一些款项,父亲去世后,母亲以自己名义办理了房产证,并立下遗嘱由小儿子A继承自己的份额,母亲于2008年去世。父母去世后,众姊妹为一些家庭琐事闹僵,分为A、B两派,两派激化到水火不容。

2009年7月,该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公司得知该情况后召集所有继承人商量拆迁补偿事宜,但因继承人自己内部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拆迁补偿协议无法签订,阻滞了拆迁的进度,在当时拆迁都不很规范的大环境下,拆迁公司与继承人多次协商无果时,在B知情但没签字委托的情况下,由A做为受托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并由A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在签订协议后发生的所有家庭纠纷均由A负责,与拆迁公司无关。并由A以其中部分款项购置了安置房屋。但拆迁公司没有将《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和《还建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给A。

该房屋被拆迁后,B要求按其意见分割拆迁补偿款。A签订协议后,拆迁补偿款拆迁公司没有移交给A,上述合同及相关资料也没给A,A无法领取拆迁款和入住还建房屋,导致三方矛盾重重,相互制衡。

汪群律师接受A的委托后,到拆迁人处复印了《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案件材料,多次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据法律规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但双方差距非常大,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拆迁公司也担心双方闹下去,一直不给《还建购房合同》,A无法去受房,双方再次陷入僵局。

在无法进行下去时,汪群律师通过《相关建议书》向A提出三种解决方案:

1、应拆迁公司的要求,双方直接协商解决,然后根据协商结果要求拆迁人和拆迁公司支付拆迁补偿款和交付还建房屋及相关手续;

2、应A请求向拆迁人、拆迁公司及其上级部门、主管机关反映,要求拆迁人、拆迁公司按照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和交付还建房屋及相关手续;

3、通过诉讼,直接起诉拆迁人、拆迁公司和B,判决拆迁人和拆迁公司支付拆迁补偿款和交付还建房屋及相关手续。

与A分析各方案的利弊:第一种方案A不拒绝和谈、但不主动联系,和谈结果的可能性不大。第二种方案可以合法、合理的向相关部门反映A的困难和请求,希望能在政府部门的督促、支持下合理合法解决分歧,该方案成本低,启动快,但启动程序比较难。这两种方案可以同时融合进行,可以马上启动。第三种方案就比较直接,也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诉讼成本比较高(诉讼费不少),周期也比较长,容易激化矛盾、导致协商终止,暂时搁置。

同时建议:可以与拆迁公司协商,让拆迁公司将拆迁款支付到A账户上,A留下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保障B的权利。另将A还建的房屋及相关手续移交给A,将目前争议标的50余万元缩小到10万元以内。然后,协商不成时,直接起诉,请求判决拆迁人和拆迁公司支付余下的拆迁补偿款。这样可以立即合法实现A绝大部分的利益(至少实现80%的利益);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现在还建的房子不在A手中,拆迁公司和B一直利用A急于要还建房要挟A,A是处于被动地位;如果A得到绝大部分利益后,假设有10万元在拆迁公司,多次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要求拆迁人、拆迁公司支付其中多余的补偿款给A,那时的诉讼费用很少了(不超过1000元),可以一劳永逸的彻底解决问题。打一个很通俗的比方:当母鸡和鸡蛋不能一起得到的时候,不妨先把鸡蛋留下作担保,抱走母鸡,再来解决鸡蛋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上述“鸡蛋换鸡”的建议被B和拆迁公司否决,计划再次流产,又一次陷于迷茫之中。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汪群律师协助A起草好《情况反映》,按照程序客观、合法的递交给相关部门后,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初,果然得到相关部门批复,要求尽快、合法、合理解决A的问题。为了使双方的差距缩小,统一意见,汪群律师做双方的工作,向A出具了《关于目前的工作及另一种添附的观点对本案的影响和风险》,告知相关风险,A主动调高B的补偿款;B也不断降低要求,最后按照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分配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快速、高效解决了分歧,也得到政府部门配合,办理了交房手续。

纵观上述案件处理经过,觉得有一些东西是可以沟通、交流的:

一、作为律师介入后,没有激化矛盾,尽量减少三方的对立情绪,让三方都能谈,有一个协商、合作的氛围:特别是A、B双方,大家一直是愿意与律师沟通的,并期望以律师为桥梁向对方传达自己的想法,最后也是通过律师穿针引线,将方案确定下来;同时,减少当事人与拆迁公司、拆迁人和政府部门的不信任、不合作态度,使双方能够在一起交流、协商,把握住当前的拆迁的政策和大环境,点到为止;

二、依法办事,同时体现灵活性、抓住有利时机使大家能协商一致:在三方僵持不下时,能灵活的寻找突破口,引导当事人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困难,寻求政府重视和拆迁公司、拆迁人的配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具体操作上抓住机会快刀斩乱麻,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

三、要有耐心,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能以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解决:协商过程中,多次陷于僵局,但总能以不屈不饶、乐观豁达的心态化解危机,以“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来说服各方求同存异,使协商、和谈能进行下去,直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