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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被授予“2008-2010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01-02 21:25:02 230 来源: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广大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优评选活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的规定,全国律协制定了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成立了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全国律协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各地律师协会严格依照双优评选标准,认真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评选程序,顺利完成初选工作。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以投票的方式评选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并报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2011年12月27日,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全国107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海军法律顾问处等2家军队法律顾问处“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先进法律顾问处”荣誉称号;授予时福茂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见《法制网》报道:109家律所200名律师荣获全国优秀称号      

http://www.legaldaily.com.cn/Lawyer/content/2011-12/27/content_3245739.htm?node=3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