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6-18 00:00:00 308 来源:
作者:杨璐 立丰刑事专业委员会
春节临近,在这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即将到来之际,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心里却满是焦虑与急切,那就是被拖欠债务的债权人。春节前,不少债务人会手头宽裕些,所以这段时间成为要债的高峰期。但在要债过程中,若对相关法律规定缺乏了解,债权人不仅可能难以追回债务,还可能因此面临法律风险。接下来,就来和大家详细聊聊春节之前要债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这意味着,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能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中断诉讼时效,一旦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很可能不支持债权人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例如,张三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借给李四 10 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那么从 2020 年 1 月 2 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到 2023 年 1 月 1 日诉讼时效届满。如果张三在这三年期间没有向李四主张过债权,也没有其他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而李四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张三就很可能败诉,拿不回这 10 万元。
为确保债权不受诉讼时效影响,债权人务必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临近春节讨债时,若发现债务即将超出诉讼时效期限,可采取以下措施有效中断时效:一是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通过书面函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明确表示要求其还款;二是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三是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中断。
春节前夕,讨债心情虽急,但务必遵循合法途径。现实中,部分债权人因情绪激动,采取不当手段讨债,结果往往债款未得,反陷法网。

例如,非法拘禁债务人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债权人在多次催讨无果后,竟将债务人禁锢于特定场所,强迫其还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债权人王五为了向赵六讨要欠款,纠集了几个朋友,将赵六强行带到一个废弃厂房内,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 24 小时。最终,王五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不仅没有要回欠款,自己还面临刑事处罚。
还有些债权人会通过暴力威胁、侮辱诽谤等方式讨债。这些行为不仅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比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所以,债权人在春节前要债时,千万不能冲动行事,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可以先与债务人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追讨债务时。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使债权人的主张是真实的,也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那么,在春节前要债时,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首先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这些书面证据能够直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债务金额。例如,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内容,这份借款合同就是证明甲对乙享有债权的重要证据。

其次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在处理借款关系时,应确保有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明文件,以证实借款已交付给债务人。对于买卖合同关系,除了书面合同外,还应收集发货单、物流凭证、货物检验合格证明、买方支付货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等,以证明货物已交付并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丙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给丁 5 万元,银行转账记录就是证明丙履行借款义务的关键证据。
此外,还要收集与催款相关的证据,如催款函、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债权人一直在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举个例子,老张向老李出售了一批货物,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老张有发货单,上面有老李的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来,老李一直拖欠货款,老张多次通过微信向老李催款,并保留了聊天记录。在起诉老李时,老张提供的发货单证明了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以及货物交付情况,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了催款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老张的诉讼请求。
为了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尽量收集原始证据,比如借条原件、转账记录的原始载体等;二是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信;三是要及时收集证据,避免证据因时间过长而丢失或损坏。
在春节前要债时,如果债务人已婚,债权人还需要注意区分该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要求其共同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例如,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朋友刘某借款 5 万元,用于家庭购买生活用品,虽然借条上只有王某一人的签名,但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某可以向王某及其配偶主张还款。又如,赵某以个人名义向孙某借款 100 万元用于投资生意,且未告知其配偶,该投资收益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赵某的个人债务,孙某通常不能向赵某的配偶主张还款。
所以,债权人在春节前要债时,如果发现债务人已婚,要仔细了解债务的用途等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将债务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春节前要债,如果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迹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比如,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正在低价变卖房产,准备携款潜逃,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债务人的房产,防止其转移财产。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债权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如果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总之,春节前要债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事情,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作为债权人,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能在春节前顺利要回欠款,过一个安心、愉快的春节。
(作者介绍:杨璐律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立丰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企业法律顾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社区律师,武汉万达集团商业管理和文化旅游板块常年法律顾问)
上一篇: 涉毒犯罪日趋低龄化及防控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