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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汪群律师为铁路盗窃一案辩护获不起诉

2022-10-09 10:25:24 291 来源:汪群

近日,汪群律师接受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审查起诉阶段代理一起涉嫌铁路盗窃的刑事案件,最终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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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汪群律师接受指派获得相关委托文件后,23日上午就向犯罪嫌疑人Z多次微信通话了解案情(犯罪嫌疑人因疫情原因在广州),与助理一起制作会见笔录。随后到武汉铁路检察院阅卷,在认真研究案情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汪群律师结合案卷材料以及Z的实际情况提出“情节轻微不起诉”的辩护思路,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


根据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规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举行听证会,先获得该院组织的听证会通过,后依法经检察长批准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为了获得听证会的通过,充分说服办案检察机关,汪群律师进行了全面的类案检索,并认真准备了《关于Z涉嫌盗窃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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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汪群律师当场发表了“犯罪嫌疑人秘密窃取的行为不明显,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便触犯刑法,本案情节轻微,其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应当以教育为主,建议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的辩护意见书。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最终采纳了汪群律师的意见,于2022年9月28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Z不起诉。


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汪群律师与Z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告知其既不要有心里阴影,自信做人,也要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与修养,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与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要扬善去恶,要心中充满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