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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巧起诉“逼”出赔偿(承办案件的新闻报道)

2011-07-24 00:00:00 339 来源:

(楚天金报 2008-6-3法治新闻)

民工柴某眼睛被烫成重伤,老板为躲避责任,竟玩起“失踪”。在律师的帮助下,老板被逼协商赔偿。记者昨日获悉,柴某得到8万元赔偿后,已如约撤诉。

2006年初,云南农民柴某来到江夏区一家炼铝车间打工,受雇于老板呼某。今年1月18日,因天下大雪,气温低,铝水动辄四处飞溅。柴某在炼铝过程中,一团滚烫的铝水飞溅到其右眼,致其右眼受伤。厂方立即组织人员将柴某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柴某右眼重伤几近失明。

治疗过程中,呼某起初付了部分费用,但听说后期还需大量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他便停止了给付费用。柴某多次找呼某,呼某置之不理,并玩起了失踪。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群律师接手此案后,十分同情柴某的遭遇。他调查得知,呼某的炼铝车间不具备炼铝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也未经工商登记。呼某虽是雇主,但只是江夏区某铝业公司(简称铝业公司)炼铝车间的分包人,故铝业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汪群建议柴某将呼某和铝业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江夏区法院立案,并向铝业公司下了传票。铝业公司得知自己成了被告,立即督促呼某出面解决。不久,呼某终于露面,主动到法院要求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近日,达成赔偿协议:呼某同意赔偿柴某8万元,铝业公司在该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报记者罗永久 实习生姚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