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7 15:50:30 245 来源:
2010年7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东湖大厦举行半年总结大会暨立丰所的发展与制度改革大会提出,要吸收一部分骨干专职律师成为合伙人。申请成为合伙人的专职律师根据其执业经验、社会影响、创收能力和执业年限综合衡量的标准,具体办法是采取专职律师申请,事务所主任合伙会议讨论审批的程序。
根据自身的执业情况,汪群律师提出成为合伙人的申请,经主任会议讨论,2010年11月初,立丰所主任会议批准了其在内的10名专职律师为事务所的合伙人,签订了《立丰所合伙协议书》和《立丰所章程》,于2011年元月1日正式生效。
随着角色的转化,新的合伙人要承担相关责任与义务,并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申请的承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