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洪山区欢乐大道特1号东湖国贸中心A座(宏泰大厦)18-19楼
承办案件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承办案件

护雇主财产受伤 家政工获赔两万八(承办案件的相关报道)

2011-07-24 09:51:00 230 来源:

2008-6-9 8:50:00· 来源 :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身为家政服务人员,发现窃贼潜入主人家里盗窃,为保护主人价值10万余元的财产,家政人员奋不顾身地进行制止时,被歹徒打伤。后经律师调解,雇主赔偿家政人员2.8万元。昨日记者获悉,这笔补偿已全部到位。

2005年6月6日中午,一名窃贼潜入武汉某商学院老师枫林(化名)家中行窃。窃贼盗得了价值4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后,又打开了装有1万元美金的抽屉。这时正在家里做钟点工的家政人员秀秀(化名)发现了情况,立即上前制止。窃贼见无法脱身,操起工具将秀秀的头打破,随后,窃贼被赶来的周围邻居和民警制服抓获。秀秀受伤后,歹徒无力支付她的后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2006年底,秀秀被主人辞退,但没有得到经济补偿金,秀秀的丈夫便找到律师准备起诉。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群了解情况后认为,秀秀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最后,在他的调解下,枫林同意支付秀秀各种损失和费用共计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