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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群律师为原新洲区发改委副主任辩护

2020-12-22 16:39:00 231 来源:

周某某,男,原武汉市新洲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2013年该区人民检察院以其犯了贪污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群、王传明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了“在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外甥私自收取钱款,不能认定为被告构成犯罪;被告人收受某副镇长的款项,由于其并非公款,该款支配权不在被告人手上,且两人没有贪污的合谋,被告人不构成贪污;被控诉为受贿收取的某款项,因被告并不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可能性,且该款项为被告人侄儿的工资及保险费用,被告人用其为侄儿父亲购买了养老保险,故不能认定该起为受贿;并综合考虑被告人有自首、悔罪表现,且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请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上述大部分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一审法庭判决被告人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财产十五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三十九万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