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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汪群律师、吕桂青(实习)律师成功为涉嫌集资诈骗罪当事人争取不批准逮捕并取保候审

2022-08-14 14:33:29 199 来源:汪群、吕桂青

2022年6月30日,P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海南省某市公安机关传唤,同日被采取强制措施,7月2日被刑事拘留,并被羁押于孝感市第一看守所。

2022年7月13日,经专业律师推荐,P家属分别从海南省、江西省出发赶到武汉,找到汪群律师,希望汪群律师团队为P辩护。

汪群律师与吕桂青(实习)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并认真研究、分析同案已生效判决,在隔离期消除的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P后,根据会见了解的情况和现行法律法规、最高检“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准备书面的法律意见书,并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沟通,希望取保候审。7月底,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次日辩护律师再次会见P,将准备好的《建议对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犯罪嫌疑人P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事实内容与其核实,为争取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能够与案件材料同时移交给承办检察官,二位律师会见后当天冒着大雨赶到检察院,向案管中心递交了委托手续和上述法律文书。后保持积极沟通,在案件分配具体承办检察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并多次沟通案件情况,希望为当事人P争取不予批捕转取保候审的结果。经过不懈努力,8月初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P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意由其儿子作为保证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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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p儿子到达孝感市后被安排集中隔离,无法亲自前往公安机关为P办理取保候审事宜。辩护律师及时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与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沟通,经协商,最终决定由P儿子委托汪群律师代为办理取保候审事宜。8月8日,辩护律师赶到P儿子所在隔离酒店,拿到其委托书和取保候审保证书后立即交给公安机关,为当事人P能够被当日释放争取了宝贵时间。8月8日下午,辩护律师到孝感市第一看守所接到了重获自由的当事人P,当事人P得以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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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群律师团队不仅具备丰富的刑事案件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还秉持尽职尽责、******程度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态度,始终坚持专注、高效、分工合作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当事人P及其家属对汪群律师团队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