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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0万元到9500元,本网汪群律师成功代理深圳市某加工厂环境行政违法案

2017-08-22 18:36:45 327 来源:

2017年6月1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向深圳市某加工厂送达《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深光环听告字【2017】第058号),拟对该厂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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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该厂的委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指派本网汪群律师担任其听证代理人。汪群律师认真研究案件相关事实与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撰写并提交《听证意见书》,据理力争。同时,汪群律师站在委托方的立场上,将加工厂及委托人家庭的艰难处境展现给办案机关,以情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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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决定对该加工厂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9500元的行政处罚。汪群律师依靠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成功挽救了濒临破产的加工厂和委托人的家庭,获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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