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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群、张小丽律师代理陈先生退房成功并获得赔偿

2017-03-23 00:00:00 301 来源:

案情介绍:2011年10月,武汉的陈先生购买武汉经开万达广场二期商品房中的一套门面房,与开发商签订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支付了房款。2013年6月30日陈先生收房时发现该房顶悬挂着粗细不等20多根排水排污管道,且房屋层高低于约定层高,陈先生与开发商交涉多次无任何结果。2013年12月陈先生慕名前来找到汪群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代理经过及判决:汪群、张小丽律师接受陈先生委托后,首先到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调查了所购楼盘的排水系统原理图及消防平面图,该图证实开发商为了节约建设成本,将可通过建设转换层而安置的公共设施,集中安装在陈先生所购房屋中,且房屋实际层高比图纸上标明的层高低0.48米。二位律师将该证据提交法院,一审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陈先生与开发商之间购房合同,同时判决开发商向陈先生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15)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209号判决维持原判。                                                

办案律师提醒:对于开发商交付不符合约定的房屋,很多购房人由于法律知识欠缺,以致苦苦交涉没有结果;我们提醒收房者要注意现场验房并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理性地提出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